[研招信息]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大学报考点(代码1232)网上确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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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93 | 回复0 | 2022-4-7 14: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网上确认范围:
符合天津大学报考点(代码1232)要求且满足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方式及时间安排:
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输入本人学信网账号、密码(与网报账号、密码一致)。根据系统提示信息上传相应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录列表。考生将所有材料提交后,学校将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进行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期间关注审核状态变化。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即完成网上确认;审核状态为“待补充材料”,请考生按照反馈信息及时上传补充材料;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即本次报名无效。注:建议采用电脑登录系统,以确保上传材料便捷、准确。
考生上传材料时间:11月4日0:00-11月7日12:00
考点审核确认时间:11月4日-7日,每天8:30-12:00/13:00-16:30
附研招网二维码:

三、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1. 所有符合天津大学报考点(代码1232)要求且满足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报考我校的非本考点(报名号前4位非1232)的考生,按各考点要求进行确认。
2 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经核查属实,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虑到考生上传个人材料后报考点审核需要时间,个别上传材料不合格的考生需重新上传材料进行审核等因素,请广大考生尽早上传材料,确保报考点能及时进行审核,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结果。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5. 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四、网上确认期间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2-27406405、022-27409520,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217室。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附录 网上确认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清单
所有考生网上确认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及标准:
1. 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请考生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2.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带头像照片一面面向镜头),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五官或造成阴影;确保脸部及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身份证信息不能被遮挡。

3. 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以上三项为所有考生均必须上传,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上述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按要求重新上传或到现场进行审核。
以下选项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以下材料照片:
4. 坐落在天津的高校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 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1)自考生准考证;(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6. 非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1)自考生准考证;(2)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原件有效,办理回执无效)。
7. 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1)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8. 非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1)网络教育学生证;(2)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原件有效,办理回执无效)。
9. 上述4-8项未提及的天津户籍的其他考生,须提供(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10. 上述4-8项未提及的非天津户籍的其他考生,须提供(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2)居住证(原件有效,办理回执无效)。
11. 已获得境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除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外,须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12. 如遇以下特殊情况,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照片:
(1)身份证丢失,须提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本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姓名或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3)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5)现役军人考生报考,如没有身份证,须提供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军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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