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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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2 | 回复0 | 2023-4-21 08: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现将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
2、申请者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推免硕士者,英语须满足CET-4不低于426分,或CET-6不低于426分,或托福不低于85分,或雅思不低于6.0分,或英语专业四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
二、申请办法
(一)申请流程
1、申请人于2021年8月7日至2021年9月15日间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左侧“信息系统”导航栏内,网址为:https://gs.nju.edu.cn/geapp/sys/yjsbmxsd/entrance.do(以下简称“南大推免系统”),选择“推免预报名”模块进入,未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者不予接收。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等手续。
3、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通过院系选拔的申请人,请于9月28日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拟选拔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我院未报满专业将于9月28日10:00启动替补程序。
4、学校将于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接收推免生当日(9月28日零点)对申请人及时发出相关信息,请收到信息的申请人尽快确认。对超过4小时未回复我校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实施补录。
(二)申请材料准备
1、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如果是申请人所在学校院(系)审核盖章,则后期须补交学校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2、申请人须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1),考生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电子版材料提交】9月17日晚上9点之前,请将所有申请材料按照清单顺序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njumks@126.com,文件名和标题名分别为“报考专业+姓名+南大马院预推免申请材料”。
【纸质版材料提交】9月24日(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中午12点之前,请将所有申请材料按照清单顺序排列,以EMS或顺丰快递寄送至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圣达楼222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5-83592223,邮编:210023。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已录取或已入学的学生,一经查实,录取资格无效或取消其学籍。
(三)工作流程
申请人根据我院联系电话或南大预推免系统的具体通知,参加我院选拔。受疫情影响,2021年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原则上以远程在线面试的形式开展。申请人须按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用于参加复试的场所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91813:00开始。复试具体要求:形式为口试,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专业知识、英语听力及口语等进行综合考察。复试总分15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每位专家在综合考察面试者提供材料的基础上结合面试进行独立打分,取面试者成绩的算术平均分作面试结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我院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经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报告提交至研招办。当学生有主修和辅修专业时,以主修专业为认定依据。如果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专业不是同一个一级学科,其专业课程(不含英语、政治等公共必修课)60%(含)以上相似,可认为不属于跨专业,具体由我院复试专家小组进行认定。如果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专业不是同一个一级学科,并且专业课程(不含英语、政治等公共必修课)60%以下相似,复试时须加试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知识(远程笔试,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考试合格才能录取。
三、录取要求
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过程中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严格录取条件,对于不符合学校和学院申请条件和复试要求的,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已录取或已入学的学生,一经查实,录取资格无效或取消其学籍。
四、其他事项
1、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南大推免系统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在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为拟录取,我校不予更改拟录取结果;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2、根据学校安排,对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提供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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