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关于2017年接收硕士调剂考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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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70 | 回复0 | 2020-4-6 15: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我校计划在部分专业(见附件1)接收2017年硕士调剂考生。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申请调剂学校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毕业学校(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毕业生)须为教育部“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以下简称“211工程”高校),或其本科毕业专业所属学科在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一志愿报考及申请调剂专业须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此类考生请填写附件2),且第一志愿报考“211工程”高校(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国家各部委所属的科研院所)的学术学位专业;申请调剂学校专业学位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应为“211工程”高校(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国家各部委所属的科研院所);
2.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和我校拟调剂专业(方向)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
4.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
5.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即数学一、二、三,英语一、二不可逆向调剂;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0403]、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领域,下同)的考生若调出原报考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相关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非全日制会计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会计专业的考生;
9.各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调剂考生。
二、调剂程序与工作日程
1. 请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于3月20日11:00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查询我校调剂专业信息并填报志愿。
2. 调剂考生信息经学校初步审核后转至各学院,学院将于3月21日11:00前与考生本人进行确认后确定最终复试名单,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 我校将于3月22日11:00前在本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发送复试通知,请名单中的考生务必在3月22日15:00前登录系统回复确认信息,未及时回复信息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4. 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请查看2017年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5. 我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发布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及时进行网上确认。
6. 为保证调剂考生调剂工作顺利,拟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填报我校后,务必在4月20日前保持调剂系统的调剂志愿保持不变,如因考生私自变动造成不能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四、请考生及时登录本网站查看有关信息。

附件2: 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pdf (307.68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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