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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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华师大考研 于 2023-11-20 10:38 编辑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我校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办法,结合我系实际,现制定哲学系2024年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面试细则,具体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能够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和专业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简章”)。
二、预报名与正式报名
请各位推免生务必查阅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研读我校招生简章。
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及要求者皆可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地址https://yjszs-ks.ecnu.edu.cn)进行预报名,填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材料,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预报名的通知》
2、如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报考我系的推免生,可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直接报名。院系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请留意院系通知。
3、所有报名我系的推免生(包含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无论是否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进行预报名,在本人获得推免资格后,均务必在研招网推免生系统中正式报名(填写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院系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的开启时间预计为2023年9月29日,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4、已参加我校中法项目面试的同学,仍需参加我系的专业面试,请在预报名系统中报名并留意院系通知。
5、我校公费师范生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以及强基转段生不纳入本次工作,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三、复试
1、复试时间:
2023927,具体时间安排将发送至各位入围考生邮箱,请保持邮箱畅通。
2、复试名单确定:
我系接收推免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我系推免工作小组将组织审核申请人的材料,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并根据我系各学科(哲学或应用伦理)招生计划,按照一定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我系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3:1。
3、复试形式及相关要求:
本次推免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考生在收到我系复试通知后,请按规定的时间到我系参加推免生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预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和院系复试的通知,以免错失机会。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系将根据各研究方向或专业学位领域剩余推免招生计划,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我系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排序),并由我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完整流程如下:
考生报名申请→招生院系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系统回复确认→招生院系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系统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
特别提醒: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或者未在我校招生院系规定时间内到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录取,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次录取排在后面的考生并办理网上录取确认手续。
五、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
详见招生简章
六、其他说明
1.请拟录取的推免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和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以便及时获知招生录取进程等信息。
2.复试过程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为直博生的推免生,请于2023年10月下旬-11月初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招生”版块的相关报名通知,并按要求注册填写信息、提交(寄送)材料等。
4.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视情况依规作出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处理。
5.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2024年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其录取资格无效;拟录取的推免生若自报考我校至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自觉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以上通知如与上级、上位文件要求相冲突的,以上级、上位文件为准;如上级文件有最新要求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七、监督及复议
我系按规定对推免生接收办法(本“办法”)、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工作投诉、申诉、监督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cnuzx@126.com
八、联系咨询
李老师: 021-54342330 ,xli@philo.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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