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石油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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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8 | 回复0 | 2024-1-8 08: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先知

成员:黄世军、刘伟、黄中伟、马新仿、李世远、盛茂、李俊键、彭岩

2.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刘伟

成员:丁雪莎、李思宇、王广祖、张晓玲、高瑜爽、李芹

3.纪律监督小组

组长:刘东东

成员:赵晓亮、谭强、王明辉、彭岩

二、各学科专业的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时间

1.复试比例

第一志愿考生按各专业招生人数不低120%原则,按网上报名上线情况确定复试分数和复试名单,复试名单请及时关注石工学院官网通知。

2.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1)学术型硕士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

招生指标(不含推免)

复试分数线

单科(科目满分=100分)

单科(科目满分>100分)

总分

全日制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158*(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

38

57

273

全日制

力学

13

35

53

260

(2)专业型硕士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学习方式

招生类别-领域

专业实践类型

招生指标(不含推免)

复试分数线

单科(科目满分=100分)

单科

(科目满分>100分)

总分

全日制

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校级基地导师组

73

总计117(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

38

57

273

导师自主安排

44

38

57

273

非全日制

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其他类型

3

38

57

273

工程管理

其他类型

33

44

88

178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校级基地招生信息请见校级基地导师组组建信息表及招生宣传材料:https://www.cup.edu.cn/oil/zsjy/zsxx/9534af233bf24126b781e8a6f24ee484.htm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有10个指标为碳中和示范性能源学院专属指标、6个指标为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专属指标,导师信息可至相关学院网站查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https://www.cup.edu.cn/CCNFT/;碳中和示范性能源学院https://www.cup.edu.cn/ccne/)。

3.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公布时间:2023年3月21日

公布方式:学院主页(www.cup.edu.cn/oil

4.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上午8:00~12:00(学术硕士)、3月25日下午2:00~6:00(专业硕士)

三、复试程序

复试包括以下程序:复试确认与资格审查、复试考核。

(一) 复试确认与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在2023年3月23日上午8:00点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及时关注学校及学院复试安排,未按规定方式、时间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特别提醒:通讯地址确认用于考生的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入学须知的寄发,通讯地址务必准确清楚,确保录取通知书可以及时收到。

第一志愿考生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8:00点。

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考生登录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开具)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须有考生手写签名)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有单位公章)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加盖有关部门公章)

应届生由所在学院出具相关说明,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章。

往届生现实情况表现表情况说明:

(1)在有党委或者档案保管权限的公司工作,加盖党委或人事部门或档案室公章;

(2)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非上述所述,可赴档案所在地人才市场或人社局办理、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户口地派出所等开具相关证明。

7、“意向导师信息表”(学术型硕士考生、非全日制专业硕士考生)“导师志愿表”(全日制专业硕士考生);
    8、退役大学生专项额外提交材料: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即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A4竖版单页样式)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照片,同时发送石工学院邮箱。

注意:请在复试当天将资格审查纸质版材料按顺序排列好,并在第一页左上角写明:组别+考试编号+姓名并用燕尾夹固定(不可装订),面试当天提交给面试所在组的复试秘书。

(二)复试考核

本次复试采用线下面试对考生素质与能力进行考核。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力学、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主要包括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工程管理:主要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

■同等学力加试: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以上的人员;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内容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加试完成后试题与答卷由学院留存备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外语水平测试:

测试内容包括基本语言素质和英语知识及其应用。基本语言素质主要考查表达能力和语言功底,包括语音、流利度、逻辑性;英语知识及其应用主要考查专业基本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

(2)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考察考生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思想政治理论考核

工程管理专业考生还须考察对当前国家重大发展规划、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热点问题的理解与分析能力。

四、复试组织

1、面试分组

(1)学术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分成14组,每组5名复试专家、1名秘书。

(2)专业型(含非全日制专业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工程管理:分成14组,每组5名复试专家、1名秘书。

3、面试程序与流程

(1)上午8:00~8:30\下午2:00~2:30,所有考生到各自分组面试所在教室签到和确认身份,并将资格审查纸质材料与身份证原件提交给复试秘书。

(2)每位考生面试开始按规定候场,准备复试。

(3)考生按顺序进入教室面试,由复试秘书再次确认身份后,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考核。

(6)考核结束,考生领取身份证并退场。

五、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办法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力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5706):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2

复试面试成绩包括: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和外语面试100分。

■ 工程管理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成绩)÷3

复试面试成绩包括: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外语面试100分和思想政治理论面试100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内容。复试小组参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硕士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现实情况表现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七、录取办法

1.录取

(1)同一学习方式、同一专业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我院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围复试的考生须填报2个专业实践志愿,包括1个导师自主安排志愿及1个校级联合培养基地导师组志愿,且须服从校级联合培养基地分配。首先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后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导师自主安排考生,之后根据校级联合培养基地导师组志愿填报情况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后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余考生。每个校企导师组或自主安排校内导师最多只能招收一名考生。

注:导师自主安排派遣方式需在站≥3个月; 校级基地派遣方式需在站≥1年

(4)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4)无导师接收者、全日制专业型考生不服从工作站安排者。

八、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学院将在各学科复试结束后7日内把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在网上逐项公布,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请考生注意浏览,拟录取名单要经过学校审核后才能公示。

公示的网址:学院主页http://www.cup.edu.cn/oil/

九、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733098(石油工程学院)

联系邮箱:33037182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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