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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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地球物理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饶莹

组员:周玉成、王兵、唐跟阳、董春晖、赵培强、吴迪

2、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王兵

成员:董春晖、赵培强、陈汉明、范华军、李素娟、李凤麒、付社华、俞晓丽

3、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周玉成

成员:唐跟阳、马继涛、卢俊强


二、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1、招生指标分配

招生专业
统考招生数
招生负责人
070800地球物理学
(01地震波传播理论)
3
董春晖
070800地球物理学
(03井筒地球物理学)
2
赵培强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5地球物理勘探)
35(含碳中和1人)
董春晖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6地球物理测井)
15(含碳中和2人)
赵培强
085703地质工程
(05油气地球物理勘探工程)
11
董春晖
085703地质工程
(06油气地球物理测井工程)
10
赵培强
125601工程管理
1
赵培强


2、复试分数线

招生专业类型
招生专业
复试分数线
总分
政治
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070800地球物理学
(01地震波传播理论)
279
38
38
57
57
070800地球物理学
(03井筒地球物理学)
279
38
38
57
57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5地球物理勘探)
270
35
35
53
53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6地球物理测井)
295
35
35
53
53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085703地质工程
(05油气地球物理勘探工程)
273
38
38
57
57
085703地质工程
(06油气地球物理测井工程)
273
38
38
57
57
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125601工程管理
178
88
44
/
/

注:招生计划包含碳中和示范性能源学院的招生指标。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基地招生信息请见“2023年地球物理学院校级基地(A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组招生宣传材料”(点击查看)

3、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考生按各专业统考招生人数120%原则确定复试人数。

4、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复试分组及地点安排

1、复试程序

学院发布复试细则和名单,考生登录招生系统确认复试,学院资格审查,缴费、选择意向导师,考生参加各专业线下复试。

2、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在3月24日15:00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在校生辅导员签字,党员盖院级党委章,非党员盖院章);

(7)报考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地质工程的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

(8)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4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lisujuan215@163.com)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如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参照上述执行;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核实。

备注:资格审查纸质版材料复试时提交给复试秘书

3、复试时间:(1)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5地球物理勘探)、地质工程(05油气地球物理勘探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于3月26日上午8:30开始。

(2)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6地球物理测井)、地球物理学(03井筒地球物理学)、地质工程(06油气地球物理测井工程)、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于3月25日上午8:30开始。

4、复试分组及地点

专业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6地球物理测井)
3月25日8:30-12:00
四教103、104
085703地质工程(06油气地球物理测井工程)
3月25日8:30-9:30
四教103
125601工程管理
3月25日9:30-9:50
四教103
070800地球物理学
(03井筒地球物理学)
3月25日10:00-10:30
四教103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5地球物理勘探)
3月26日8:30-16:00
四教102、103
085703地质工程(05油气地球物理勘探工程)
3月26日8:30-10:15
四教103


复试考生具体分组信息后续通知,所有考生进校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否则无法进校。

5、纪律要求

(1)考生应自觉服从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管理。

(2)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报考专业考试(复试)未全部结束前不得将考试(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网络传播。

(4)其他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确有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按违规处理。

四、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1、复试考核方式:专业面试+外语面试,工程管理考生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2、复试内容

(1)专业面试(100分)

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特别是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每个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道题进行必答,之后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至少3个问题。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

随机抽取试题的范围包括:

(a)地球物理勘探综合(含地震勘探原理、地震资料数字处理、地震资料解释)。

(b)地球物理测井综合(含测井方法原理、测井资料综合解释)。

报考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5地球物理勘探)、地球物理学(01地震波传播理论)、地质工程(05油气地球物理勘探工程)的考生由范围(a)进行随机抽题。

报考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6地球物理测井)、地球物理学(03井筒地球物理学)、地质工程(06油气地球物理测井工程)的考生由范围(b)进行随机抽题。

报考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的考生,根据所选择导师方向,由范围(a)或(b)进行随机抽题。

(2)外语面试(100分)

主要考察学生的外语发音、听力、表达和翻译能力。每个考生从题库中抽取不少于2道英语题目进行阅读和回答。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英语面试成绩。

(3)综合素质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采取考生与意向导师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②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4)报考工程管理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00分)

报考工程管理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核方式撰写思想政治理论报告(100分),具体要求复试前一天通知考生,总结报告于专业面试结束后一天内提交,该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未按时提交者则该门考试成绩不合格。


五、调剂政策

请详见“地球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招生调剂工作细则”(后续发布)


六、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及总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专业面试”、 “外语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

070800地球物理学、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5703地质工程专业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70%+外语面试成绩×30%

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外语面试成绩×3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0%

2、录取总成绩计算方式: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070800地球物理学、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5703地质工程专业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


七、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5.录取序列:按照各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如果排名靠前的考生放弃或失去拟录取资格,按照候补名单的顺序依次递补。各批次复试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7.非全日制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协议,约定档案、户口、医疗保险、就业派遣等事宜。

8.其他: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学院将在各个招生专业复试结束后7日内公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拟录取名单(经由学院或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


九、咨询及申诉渠道

1.招生咨询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9733597

2. 监督举报

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9733113,邮箱:tanggenyang@163.com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其他

1.本细则由地球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宜由地球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附件1:一志愿复试名单公示

附件2: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3: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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