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科院速生树木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3-21 [来源]: [浏览次数]:805
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拟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速生树木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按照我所学科专业特点,成立不少于7人组成的复试小组,其中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具体复试工作。 二、复试时间地点与考生名单 复试时间:我所今年无一志愿复试考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6日开始,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0号速生树木所科研楼二楼会议室。 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后续另行通知。 三、复试方式与过程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现场复试过程采用“现场资格审核+考生身份确认+笔试+面试+专家独立判分、成绩合成、确定复试结果”的复试过程。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含外语)、综合素质和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三部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复试考生笔试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将根据专业目录(http://yjs.caf.ac.cn/info/1119/5459.htm)上的复试科目进行闭卷笔试,笔试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将综合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满分100分。 考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影音资料由我所保存12个月备案。 五、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前2个工作日将下述审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jing1223@126.com)进行初审,材料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考生姓名”命名文件名;复试时出示审查材料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提交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准考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从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2)应届生须提交从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 3、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中国林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和复试知情承诺书》(附件1)扫描件。 4、考生本人政审表扫描件(附件2,需签名盖章后扫描)(最晚于复试结束录取前提交)。 5、补充材料: (1)个人简历扫描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件; (3)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4)其他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材料,如毕业论文、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六、录取工作 1、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进入复试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束后,我所及时将复试成绩报送院研招办,由研招办经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调剂生最终复试录取结果将在所官网对外公布;最终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上旬前在研究生部官网http://yjs.caf.ac.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咨询与监督机制 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0759-3380290 邮箱:[url=]zhangjing1223@126.com[/url] 办公地址:速生树木所科研楼208室 中国林科院研究生部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010-62889030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 1、《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和复试知情承诺书》 2、《2023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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