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关于报考北京城市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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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北京城市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温馨提示

供稿单位: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9日 10:38 文章阅读数: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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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21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20年10月31日晚22:00结束,请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两点:

一、关于“报考类别”

我校仅招收英语语种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培养方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全日制是指学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是指学生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进行非脱产学习。

依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考生在报考我校社会工作、公共管理、艺术等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时,将报考类别选择成了“非定向就业”。在此温馨提醒:我校仅接收“定向就业”报考类别的考生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请填报有误的考生尽快登陆研招网报名系统进行修改(名单见附件1)。

二、关于“学历(学籍)校验”

2021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我校在京考点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点代码1165)截止2020年10月29日,按照考生报名填写的信息,在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的考生中,有考生不符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公告的要求。

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网上报名及报考点公告考点网上确认公告,按照要求报名,以免造成无法确认、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名单见附件2),网上确认时须上传学历(学籍)电子备案注册表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照片。未提交相应材料者,报考点将不予进行确认。

注:请考生如实填写学习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档案所在单位等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将无效,学籍将按有关规定取消。

附件1:需修改报考类别的考生

附件2:学籍学历未通过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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