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授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符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条件。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见 《温州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学制:3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20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 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 审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 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招办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查阅《温州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公告》。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新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16500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18000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最高的可超过46000元。学生报到注册时,无需携带学费,即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奖助政策包括奖助体系、科研创新奖励和国内外交流资助。具体奖励(资助)额度和获奖(资助)比例如下: (1)研究生奖助体系 | | | | | | | | | | | 100% (面向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 推免生; 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985、211学校的全日制考生; 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研究生。 | | | 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50分以上(含)、单科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以上(含)、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的调剂录取的研究生 | | | | | | | | 1、学生各学年均无需缴纳学费,即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 2、面向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被国(境)外名校(按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排名当年排名前100位)、985高校、被国内入选教育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 | | | | | |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每年10个月按月发放,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 2、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 | | | | 1、按照学制发放,每年按10个月计发 2、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 | | | | | | 三助岗位 | | | | | 按照国家政策,实施生源地贷款,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
(2)研究生科研创新奖励 | | | | | | | | | | | | | 根据学术论文、专利、著作、获奖等等级赋分,奖励100元/分,等级认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
(3)研究生海内外交流与社会实践 | | | | | | | | | | | | | 最高不超过6000元(亚洲国家或地区举办的交流项目);最高不超过12000元(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国家举办的交流项目) | | | | |
五、其他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 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② 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 ③ 体检不合格的。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未尽事宜请参见《温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招生咨询部门:温州大学研招办 电话 / 传真:0577-86680868,0577-86598062 邮箱:yjs@wzu.edu.cn 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温州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77-86595058 E-mail:jjjc@wzu.edu.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南校区行政楼 邮编:3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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