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工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占用申请者母校的推免指标);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6.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我校规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 1、招生人数:见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南京工业大学推免生接收专业目录中的学院拟招生数,实际招生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 2、招生专业: 070300化学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5800能源动力(专业学位) 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三、奖励、资助及支持 1、学校奖励 (1)“校长特别奖学金”(30000元/人):来自一流大学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来自一流学科大学和本校本科阶段综合成绩排名前3%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 (2)新生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人):其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与校长特别奖学金不兼得)。 2、学院和导师奖励 凡录取的推免生,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经学院审核确定后,由学院和导师提供相应奖励。 3、支持 学院将为推免生优先安排博士生导师及学术团队带头人等最优秀师资做导师,在研究经费、实验和办公条件等方面提供充分支持。 四、接收程序 1、申请人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和心理素质等。 2、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学院与学生协商复试具体日期。 复试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议室(崇德B楼320室); 3、联系人 六、录取 1、录取原则 依据考生本科阶段学习以及复试情况综合考察,按复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体检要求 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我校的相关要求。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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