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组织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的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组长:胡天生 副组长:肖香龙 (纪委书记) 成员:贺俊杰 王继全 刘梅英 秘书:李志广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分批组织复试(请考生提前达到,并保持手机畅通) 地点: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25号楼1310会议室 三、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本科期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TOEFL、IELTS等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期间各类荣誉及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5.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科研、科技创新等科研活动,提供学术论文、专利等相关科研成果或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6.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复印件一份; 7.《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原件一份,要求提前由考生所在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查盖章; 9.个人简历一份。 注:1.考生申请参加复试时,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交上述1-6项材料复印件的同时,须带上原件以备审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其中,身份证、学生证、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用于验证考生身份;政审表待考生确定被拟录取之后转至学生线存档。 2.即日起,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始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申请人按上述顺序将申请材料(1-9)整合成一个PDF发至邮箱zljmbt@yeah.net,申请材料和邮件名按“推免申请材料-姓名-手机号”格式命名,如:推免申请材料-王某某-15733336666。 四、复试方式及成绩 | | | | | | | 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
注:1.参加现场复试的外校考生可以凭身份证进入校园。 2.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日程安排 (请参加复试考生提前到达,并保持手机畅通。复试时间如有调整,将电话通知) 日期 | | | | 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 (后续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将逐批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 | | | | | | | | | | | | | | | | | | 校外考生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月的体检结果(参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在10月20日前寄达学院(邮寄地址见备注) |
注:校外考生体检报告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办(仅限邮政快递) 六、其他 1.若申请人有出现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情况,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2.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记入档案。 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未能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71-86843579(李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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