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威海)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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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2 | 回复0 | 2024-4-11 16: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山东省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威海)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本方案只涵盖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6人。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单位将审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好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应届生身份的证明,如标明学制的学生证、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的可不提供学位证)。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境外教育本科学生,须提供能证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境外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须提供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以及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三位)取得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项。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证或相应的学位认证报告。

(6)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并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男性(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及能够证明先入学、后入伍的证明材料,如学籍认证报告等。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6.《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等材料。

8.《诚信复试承诺书》。


以上需要提供的材料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3月26日前,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anzhao.sdu.edu.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证件号码)进行提交。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复试方式

1.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2024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威海)硕士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对因个人等特殊情况、无法现场复试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报学校审核,以确定合适的复试方式。

2.复试费标准为每生120元。

四、复试时间安排

笔试:3月30日上午08:30-10:30,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3月3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北衡楼2023、2024会议室。3月31日上午08:00进行现场抽签确定复试分组和复试顺序。

五、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

1.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 100 分。

2.复试内容

复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着重考察考生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复试笔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中国近现代史。

复试面试内容:专业综合、英语综合

复试笔试参考书目:同初试笔试参考书目

3.拟录取排名方法

拟录取名次按照初试、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初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复试成绩各占50%,复试成绩中笔试和面试各占1/2。拟录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列。

面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外语测试两个部分,面试满分 100分。综合能力测试部分占90%,外语测试占1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六、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入学复查与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

八、其它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内容由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威海)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尽快加入QQ群,群号:585361816。

马克思主义学院(威海)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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